新出深圳灣口岸 中港牌指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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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口岸,是中國第一個按照「一地兩檢」查驗模式運作、亞洲最大的客貨綜合性公路口岸,中國國家「十五」重點建設項目。口岸位於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蛇口東角頭,佔地110公頃,藉深圳灣公路大橋香港新界元朗區的鰲磡石連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了緩解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交往日益增多帶來的陸路通關壓力,適應深圳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交通運輸和便利通關的客觀要求,促進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的人員交流和經貿往來,推動兩地經濟共同發展,在深圳灣口岸內設立港方口岸區,專用於人員、交通工具、貨物的通關查驗。[1]

工程進行期間,由於深、港雙方未能突破複雜的法制行政問題,使「一地兩檢」遲遲未能落實通過,而深圳方面的工程進度也受到延誤。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位於深圳境內的港方口岸區範圍內實行禁區式管理(根據《公安條例》中在2007年增加的特別禁區令),港方口岸區的範圍及使用期限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在港方口岸區內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並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執法人員管理。由於當時口岸尚未開幕,「一地兩檢」得以在開通時開始實行。雖然港方口岸區由香港管理,並為元朗警區管轄區域,但不屬於任何區議會分區;而在香港地圖中通常不視為香港一部分,只特別標示「深圳灣管制站」。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於2007年4月25日也通過《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作為一地兩檢所需的本地立法。隨後政府將有關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的附屬法例呈交立法會省覽。

然後深圳灣口岸於2007年7月1日傍晚6時連同深港西部通道一同啟用,以慶祝香港回歸十周年。由於其通車屬於慶祝香港回歸十周年的活動之一,所以由當時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行政長官曾蔭權等主持啟用典禮。

香港與深圳為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簽訂租約,土地使用期限至2047年6月30日,每年需付逾623萬元人民幣(780萬港幣)租金。租金每5年調整一次,調整幅度上限為30%。[2] 而此等土地租借模式亦於之後的澳門大學新校區中應用。此外,香港還需要向內地支付15.3億人民幣的「土地開發費」,因此有泛民議員要求港府向中央政府收取高鐵西九龍站「土地開發費」(目前租金未知,甚至有可能以免租形式租借)。[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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